住建部:下發通知嚴禁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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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3-8-11 0:18:17
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下發通知,從生產、施工、質量監管等方面,就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。
通知指出,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。加強原材料進場檢驗和質量控制,實現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。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,嚴格按照標準規范生產、運輸預拌混凝土。
通知要求,預拌混凝土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,嚴禁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。設計單位嚴格按照技術標準進行混凝土結構設計。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的要求,加強施工現場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,嚴格控制預拌混凝土坍落度,嚴禁在泵送和澆筑過程中隨意加水,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,確保預拌混凝土施工質量。監理單位應認真履行監理職責,對預拌混凝土試塊現場取樣、留置、養護和送檢過程進行見證。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檢驗,提供真實、準確的檢驗數據。
通知強調,加大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力度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監管信息平臺,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及工程建設、施工、監理、檢測等單位的監管。 要重點加強對建筑用砂的使用監管,嚴禁使用超標海砂及麻剛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,嚴防氯離子含量超標等質量不合格的預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,確保建筑工程質量。